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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科研论文评选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bgs      发布时间:2020-08-03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科研论文评选的通知》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中心,各位教职工:

为了激励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经研究,湖南省教育学会决定开展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科研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湖南省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0年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科研论文评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参评的教职工,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征集

本次论文评选,由各市州教育学会和省属各分支机构负责论文征集、筛选和分类整理,组织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含论文电子稿)报教育学会,由省教育学会组织专家进行终评。

二、论文内容

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基础教育新课程实验以来,特别是贯彻落实近两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改革发展和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体现新时代精神的教育教学科研尤其是课堂教学改革为主要内容,结合本人教育教学实践和学校(幼儿园)管理实际确定选题。

三、参评对象

公办、民办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已经发表或新撰写的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均可参评。

四、时间安排

2020915日前,全省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将参评论文及电子稿交所属市州教育学会或省属分支机构,由市州教育学会或省属分支机构组织初评。1015日前,各市州教育学会和省属各分支机构将参评论文先逐一分类(学段及学科相同的放在一起),分别造册制表,然后将分类论文和初评结果相对应的目录、电子文稿(目录样表附后,请用 Excle 电子表格制表)连同评审费60元每篇交省教育学会秘书处。省教育学会 11 月组织专家进行终评,12 月公布评审结果。

五、其他说明

根据省职改办相关文件规定,获省教育学会奖励的论文可作为教师评定职称的条件之一。对获奖者和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将印制花名册,发市州教育局和教育学会,报省教育厅和省人事厅。同时,省教育学会将遴选部分优秀论文出版优秀论文集。

六、注意事项

1、论文要求

应坚持思想性、科学性、学术性、实践性、创新性原则。严禁从网上或报刊书籍上下载或剽窃他人成果的学术腐败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论文作者参评资格。为杜绝抄袭行为,论文作者必须在文章末标明“本论文非抄袭”的承诺。

2、论文格式

1)请参评人提交参评论文至校科研与项目建设中心: A4 纸打印,字体正文为三号仿宋,纸质版3份,电子版12020年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科研论文评选+姓名”命名的电子稿)。

2)在论文首页的左上角标明论文的(详见附件1学段(中学、小学、幼儿教育或特殊教育)和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思想品德、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不分学科,其它非学科论文统称综合);

3)论文标题下方依次为摘要、关键词,论文最后为参考文献

4)文章末应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如已公开发表或获奖,请将刊物封面、目录或获奖证书的复印件附在论文之后。

 

 

附件:

1、参评论文撰写格式

2、湖南省教育学会2020年论文评选参评目录

学校受理截止时间:2020914

联系人:杨雨婷、刘铭阳

电话:0730-86515771378609896115273035576

邮箱:81626116@qq.com337457368@qq.com

附件1:参评论文撰写格式.doc

附件2:湖南省教育学会2020年论文评选参评目录.xls

具体详情请见学校网站主页和科研与项目建设中心网页     

科研与项目建设中心

20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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